郴发改价发〔2020〕264号
资兴市发改局、桂阳县发改局,有关燃气经营企业:
根据《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》《湖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》《关于核定郴州市管道天然气输配及终端销售试行价格的通知》(湘发改价调规〔2020〕984号)等文件精神,综合考虑成本测算及我市实际情况,核定资兴市、桂阳县配气价格及终端销售价格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核定资兴市、桂阳县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
资兴市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1.125元/立方米,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1.242元/立方米;桂阳县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1.118元/立方米,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1.234元/立方米。
二、核定资兴市、桂阳县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
1、资兴市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为3.15元/立方米,桂阳县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为3.00元/立方米,分档气量及气价等按照《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》(湘发改价调〔2019〕848号)执行,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,每户每月免收4立方米天然气价款。
2、资兴市非居民用气采暖季(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)价格为3.65元/立方米、淡季价格为3.27元/立方米;桂阳县非居民用气采暖季(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)价格为3.50元/立方米、淡季价格为3.12元/立方米,下一采暖季及之后的采暖季价格按省规定的联动机制执行。
三、非居民用气淡季价格执行时间为当年4月1日至10月31日,采暖季价格执行时间为当年11月1日至下一年度3月31日。
四、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。各执收单位不得在核定价格外,另外收取其他费用。
五、价格执行过程中若遇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。
六、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试行,有效期2年。在试行的第二年,我委将根据试行情况组织开展成本监审,并按规定履行听证后,核定正式价格。
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0年12月29日